韓德爾 E小調大協奏曲,作品。 6 沒有。 3 - HWV 321

HWV321 大協奏曲,作品。 6,或十二大協奏曲,HWV 319-330,是喬治·弗里德里克·亨德爾(George Frideric Handel)為兩把小提琴和大提琴組成的協奏曲三重奏以及帶有羽管鍵琴連續奏的ripieno 四聲部弦樂團而創作的十二首協奏曲。約翰沃爾什 (John Walsh) 於 1739 年在倫敦首次以訂閱方式出版,1741 年第二版成為亨德爾的作品 6。它們是為在亨德爾的清唱劇和頌歌表演期間演奏而編寫的。亨德爾在樂章中融入了他的全部作曲風格,包括三重奏鳴曲、歌劇詠嘆調、法國序曲、義大利交響曲、空氣、賦格、主題和變奏以及各種舞蹈。這些協奏曲主要由新材料組成:它們是巴洛克大協奏曲流派中最好的例子之一。 在 E 小調的開場小調中,整個管弦樂隊三次演奏了 ritornello,這是一首嚴肅的薩拉班德舞曲。接下來的行板是韓德爾最個人化的陳述之一,這種深刻的悲劇情緒持續存在。樂章是一首賦格曲,以引人注目的無調性四音主題 BGD 升 C 為主題。懸吊部分和內部部分讓人想起巴赫的對位法寫作。第三樂章是快板。在所有作品 6 中,它最接近維瓦爾第的協奏曲作品,其開場齊聲裡託內洛 (ritornello) 嚴厲。然而,儘管小提琴獨奏部分和管弦樂合奏之間在結構上存在明顯差異,亨德爾通過在兩組之間共享材料而打破了這一模式。儘管G大調的第四樂章被描述為波蘭舞曲,但它與這種流行的十八世紀舞蹈形式幾乎沒有共同之處。下弦模擬嗡嗡聲,營造出田園氣息,但上弦的舞蹈般的寫作更多的是宮廷而不是鄉村。最後的短快板《ma non troppo》將協奏曲帶回E小調,並帶有更嚴肅的情緒,帶有半音階和意想不到的調性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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